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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移情别恋

关于移情别恋这一点,网上说法繁杂不一。

鲁迅、许广平、朱安的事迹不必多说。鲁迅没有选择同发妻相敬如宾,转而追求真爱许广平,这样的做法有误吗?

我想,明白事理的人都不会承认此事的错误性。鲁迅与朱安的结合是当时封建社会父母包办婚姻的恶果,鲁迅作为受害者,不想囿于其中,于是脱身而出,谁能道一声不是?

朱安自然也有脱身而出的权利,当时若是她寻得真爱,想要离开鲁迅而去,也无可指摘。

因为真实情感的产生是不为理智所控制的(这一点在看《一个女人的来信》与《一颗心的沉沦》之时感受颇深),产生之后,你可以选择去追求这种情感,也可以隐而不发。

两种做法都是你的权利,做出选择实在是无错的。

突然想到精神出轨的话题。精神出轨改不改受到指摘?因为精神(情感)的不可控制性,往往难以决断。

思来想去,这里我认为,情感的生发自然而然,算不得什么见不了台面的事情。若是情感内容发生了变化、情感对象发生了转移,这无可指摘。

在一起的对方无法接受此种变化,那就该和平分手,干脆利落地分开,以免不道德事件的发生。

精神出轨此时本身牵扯不到道德论断上,只有产生了实际的行为才可谴责。

这边又想起了李敖的狂言:我爱你还是百分之百,但现在来了个千分之千的,所以你只能避一下!于是李敖与刘会云和平分手,好不安生。

由此看来,当人的情感发生变化,如东流之水,实在难以阻拦。

再说回鲁迅,有人说那他并未与朱安离婚,算是出轨。但这要考虑到当时社会情状,当时中国农村社会对于离异的女子态度不佳,另一方面朱安也并未有那般勇气去寻找自身的新生活。

当下浏览到一则贴文(算是),楼主发言,平和讲述,自己看到前前男友结婚消息时的一些回忆和感想,谁知竟招致谩骂活该。原因在于她同前前男友在一起时,喜欢上别人,于是与前前男友分手,谁知楼主别恋的那个人劈腿。

从发文能看出楼主有一些些遗憾以及对前前男友广阔胸襟的赞叹与祝福,两人当初该是和平分手。但没想到,贴下跟文7成在批判楼主渣女活该。

不禁觉得可笑之极,也有些幽愤(这里表示自身修为还不够)。

分手的人谁没有经历过如此阶段,情感变淡,无法维继,自然就散了。苦苦支撑大多数也的不来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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